甘肃省着力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甘肃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提档升级

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近日联合印发《甘肃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提档升级率达到100%,校外供餐单位“明厨亮灶”提档升级率达到100%,并探索建立校园大宗食品采购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方案》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含幼托机构)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并实施校长陪餐制度,逐步探索实施家长陪餐制。并加强对承包或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查,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承包或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和校外供餐单位应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管控,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方案》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小饭桌监督检查,严防出现监管空白点,及时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落实学校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持续推进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活动,对高校食堂所需的大宗食材进行统一集中采购。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原则,切实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明厨亮灶”提档升级工程,实行实时监控,健全食品原料电子追溯、健康管理、餐厨废弃物管理等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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