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唐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唐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和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提出,综合考虑食品药品行业国内外发展趋势和唐山实际,坚持预防为主、全程控制,党政同责、社会共治,科技引领、重点提升,严格监管、高效服务,依法行政、公正透明的原则,到2025年,实现全市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巩固,适应新体制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强,技术装备明显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水平大幅提升。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保障体系、高效的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高覆盖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完善的应急处理体系、严格的市场准入体系、全方位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有效的宣传教育体系建立起来并有效运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治理能力、产业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全市“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持续保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完善现代化治理体系
《规划》提出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健全法规规章、加快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加强标准应用;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药品安全全周期监管体系;执行最严厉的处罚,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明确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协调联动责任、问责追责。提出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完善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强化抽检监测问题导向。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格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监督。健全高质量产业体系,推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速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药械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大力实施食品品牌战略,培育本土食品品牌。
实施九大食品药品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农药兽药使用减量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国家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部署。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用兽用抗菌药减量、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持续推进禁用高毒农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优质粮食工程”提升行动。深入落实粮食绿色仓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粮食质量溯源、粮食机械装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行动。在涉及重度污染耕地的县(市、区),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制度执行、人员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和贮存运输销售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检验检测关,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和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推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区域,全面打击“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超期等食品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创建。支持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倡导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减少消化类传染病传播。
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积极推动指导食品销售行业加强自律,督促经营者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全省各地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自我承诺基础上,有序推进其他大中型超市全覆盖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大对食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各岗位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控食品采购来源,认真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控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清洁消毒等方面工作,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实现进口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健全高效、职责清晰,基本遏制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进口食品安全风险。完善关区进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走私的高压态势。优化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处置进口食品安全风险事件。
“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提升工作。
《规划》提出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健全法规规章、加快标准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加强标准应用;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药品安全全周期监管体系;执行最严厉的处罚,严惩重处违法犯罪、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明确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协调联动责任、问责追责。提出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完善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强化抽检监测问题导向。构建社会共治共享格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和鼓励社会监督。健全高质量产业体系,推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速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药械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大力实施食品品牌战略,培育本土食品品牌。
实施九大食品药品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农药兽药使用减量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国家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部署。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用兽用抗菌药减量、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严格执行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持续推进禁用高毒农药。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防范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优质粮食工程”提升行动。深入落实粮食绿色仓储、粮食品种品质品牌、粮食质量溯源、粮食机械装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等行动。在涉及重度污染耕地的县(市、区),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制度执行、人员管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和贮存运输销售管理,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安全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检验检测关,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和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肉制品生产许可,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推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鼓励家长参与监督。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围绕重点对象、重点品类、重点区域,全面打击“山寨”“三无”、假冒、劣质、超期等食品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的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净化农村消费市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创建。支持餐饮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餐饮行业标准化水平,规范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服务;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使用环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装。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开展餐饮门店“厕所革命”,改善就餐环境卫生。倡导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减少消化类传染病传播。
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积极推动指导食品销售行业加强自律,督促经营者合法诚信开展经营活动,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全省各地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自我承诺基础上,有序推进其他大中型超市全覆盖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加大对食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各岗位落实食品安全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严控食品采购来源,认真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控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清洁消毒等方面工作,接受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实现进口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健全高效、职责清晰,基本遏制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进口食品安全风险。完善关区进口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持续保持打击食品走私的高压态势。优化进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有效处置进口食品安全风险事件。
“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