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发自新疆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为加强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管水平,提升入网餐饮服务者的餐饮安全意识,近期,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该县三家网络餐饮供应平台开展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培训会,辖区内三家网络餐饮供应平台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等6名网络餐饮服务者全部到会。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局长陈林就当前网络订餐发展形势等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分析,宣传讲解了《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第三方平台义务、配送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解释,并对其中存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和分析。
会议要求:一是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上线经营;二是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要求上线的餐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地址、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网络平台不得允许超范围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上线;三是网络餐饮供应平台应当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监督,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落实环境卫生管理,杜绝生熟食品乱堆乱放、蔬菜随意摆放现象;四是网络餐饮供应平台应当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五是网络餐饮供应平台要在网上公示上线餐饮服务单位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六是网络餐饮供应平台应当规范食品保存、配送行为,每日对送餐箱进行清洁消毒。
会议强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于2018年1月1号实施,《办法》的实施明确了第三方平台和上线单位的职责和义务,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明确了职责和义务,网络供餐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